有不少處于職場的準媽媽,會遭遇在懷孕期間工資比基本工資低的情形,這種情況背后通常涉及用人單位對關涉的法規(guī)理解出現(xiàn)偏差或者操作存在不當之處,從法律的層面來講,孕期女職工的工資待遇受到極為顯著的保護,并非僅僅是簡單地發(fā)放基本工資或者隨意進行調整,剖析一些實際發(fā)生的案例以及官方所做出的講解,我們能夠更加清晰地知曉在孕期、產假等不同的階段,工資應該如何進行計算發(fā)放,以及在碰到權益受到損害時怎樣有效地維護自身權利。

懷孕期間工資可以只發(fā)基本工資嗎

懷孕之時,用人單位不可單方面將你的薪資降至基本工資,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不得因女職工懷孕而降低其工資,倘若你的工資結構含有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等,孕期應保持原來的工資構成標準予以發(fā)放,曾有一位女工程師懷孕之后,公司未曾協(xié)商便將她調離項目組,且僅按基本工資發(fā)放,后來經過仲裁裁決,公司被要求按照原標準即基本工資加項目津貼補足差額 。這意味著,在計算孕期工資時所依據(jù)的基數(shù),應當是你于正常狀況下進行勞動時能夠獲得的全部貨幣性收益,而不是簡簡單單地只是合同當中所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那一小部分。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一回事嗎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不同概念,二者目的都在于保障你休假時的收入,生育津貼是通過生育保險基金付給用人單位,用來補償單位在職工產假期間支付工資的費用,對于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先由用人單位照常規(guī)付工資,之后生育津貼會撥到單位,如若生育津貼高于你原工資標準,單位不能克扣,要是低于你原工資標準,用人單位必須補足差額。要是單位沒給你繳納生育保險,那它就得直接按照你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給你發(fā)放產假期間的工資,給予你相應的薪資待遇 。

懷孕期間工資低于基本工資_懷孕期間最低工資發(fā)放標準_懷孕期間工資降低

孕期被調崗降薪甚至解除合同怎么辦

處于懷孕狀況的女職工,遭遇用人單位單方面進行調崗處理,或者被降低薪資,又或者面臨勞動合同被解除的情況,這是屬于違法的行為。只有當處于孕期的女職工,由于身體方面存在的緣故,憑借醫(yī)療機構所給出的證明,以此表明無法適應原來所從事的勞動,在這個特定的時候,用人單位才能夠行使減輕其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適配勞動的相關舉措。要是公司以“項目結束”“曠工”等理由,在女職工處于孕期這個時間段,采取降低工資或者解除合同等行為,那么你就必須留存好工資條,還得留存好勞動合同,以及醫(yī)療證明、溝通記錄等相關證據(jù) 。能夠借助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來達成維權目的,從而進一步要求公司給付工資差額,恢復勞動關系,或者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

遇到公司不按規(guī)發(fā)薪該如何維權

于將要采取維權行動之際,步驟應當清晰,證據(jù)確保扎實 。一開始,嘗試與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或者管理層展開正式的溝通聯(lián)系,確切地表明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 。倘若溝通未起到成效,那么便可攜帶相關的證據(jù),前往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進行投訴舉報 。又或者,可以直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 。要牢牢記住哦,產前進行檢查的時段同樣是被法律予以庇佑的,會被納入勞動時間里,應當如同正常出勤那般去看待,倘若因這個而被扣發(fā)了工資,這同樣是位于維權范圍之中的。

察覺到上面那些情形,你是否清楚自己在孕期應得工資的構成部分是怎樣的?若你在產假時發(fā)現(xiàn)實際拿到手的生育津貼比自己原有的工資少,你會首先選擇哪種辦法要求公司補足其中的差額呢?歡迎在評論區(qū)分享你的看法或者經歷,要是覺得本文有一定幫助,也請點贊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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